- 信息来源:海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
- 发布日期:2025-05-28 09:2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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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年来,海陵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,将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作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方面,通过增供给、强保障、提标准、扩优质,积极构建布局合理、公益普惠、安全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。
学前教育优先发展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,构建“政府主导、部门联动、齐抓共管”的工作格局,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《海陵区“十四五”教育事业发展规划》,制定出台《海陵区幸福教育发展两年攻坚行动计划》《海陵区幸福教育“名师工程”实施意见》《关于实施公办幼儿园备案制教师管理的意见》等政策文件,推动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。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,成立民办幼儿园联盟党委,实现全区51所幼儿园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,不断提升办园水平。
资源配置优先保障。加强生源动态变化监测和学龄人口预测研判,严格执行《海陵区“十四五”城市更新发展规划》,确保幼儿园布局与中心城市发展、人口集聚度相适应,同时兼顾“城乡一体化”,统筹做好学前教育布局和优化整合工作。近三年,累计投入资金3.34亿元,新建幼儿园5所,建筑面积达46969平方米,新增学位2340个;累计投入1901万元,用于全区幼儿园装备采购、技防改造等。
财政资金优先支持。严格落实教育经费“两个只增不减”要求,确保财政优先向教育倾斜,近三年教育经费投入分别为8.94亿元、9.65亿元、10.34亿元,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4.61%、14.03%、18.42%,其中学前教育经费分别为7415万元、8215万元、9746万元,占教育经费的8.29%、8.51%、9.42%。出台《海陵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实施细则》,按公办幼儿园同等标准,核拨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,近三年累计投入2411.6万元;出台《海陵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引导资金使用管理办法》,每年安排200万元用于学前教育发展。